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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hursday, May 9, 2013

情節的拆解


讀小說,尤其是類型小說,一般人最享受的是故事。故事說複雜不複雜,其實是三言兩語可以交待出來,因此過癮的是情節:橋段的安排、發展、懸拓,所謂曲折離奇,引人入勝。但是,即使故事是有所張本(所謂真人真事),作者還是要為情節作出藝術加工,增添枝葉、移花接木,說來才會有趣。至於無中生有,馮空創作的,我們若站後一層看,便會處處留意到,作者其實是在不斷拆解難題。個中當然有高低手之分。

以史蒂文生的《金銀島》來作例子。在1881年一天,史蒂文生跟繼子繪了一幅藏寶海島圖,很是喜歡。繼子隨口說,要是有本書寫關於這個藏寶海島的故事就好了。這觸發起史蒂文生去寫《金銀島》這個故事。

故事的舖排是,以家人在海濱經營旅店的少年Jim Hawkins作為主角,而旅店有天來了來路不明的客人黑狗,惹來了一班向他尋仇兼追查藏寶圖下落的舊日同伙海盜。經過一番波折,他們圍攻旅店,但得當地的醫生Livsey 召來士兵,把他們打退。輾轉間,藏寶圖落在Jim手中,他把圖獻給醫生,醫生找來了當地的財主,有船有人有物,於是成行,尋寶去也。

故事發展到這裏,格局、人物都舖張開來,問題是,都是從  Jim這一方面開展的(他本身就是敘事者),往後的發展當然是尋寶的經歷,如何驚險重重等等,這固然可以繼續由Jim 這個角度直線發展下去,但故事早已留下尾巴,那班作鳥獸散的海盜一定不肯就此罷休,在已成為文學世界經典人物的獨腳船長Long John的領導下,前來奪寶。

情節發展到此,如果你從作者史蒂文生的角度來看,你會明白,另一方的人物等等細節,基本上是空白一片,未著半點墨。早在Jim這一方安排的人物,他們的背境跟另一方是不相識的,也就不容他順理成章借他們的口為另一方的人物、背境等留下伏筆。要岔開一筆來舖排嗎?這樣的「話說……」,外拓一筆,拖慢了情節的推展,流於下乘,不舖排嗎?讓情節繼續單線由Jim這方發展下去,然後兩路人馬相遇,在海的是一場海戰,在島上的便是一場遭遇戰,但始終有一方的人物完全沒有介紹過,打死了也有如撕爛了紙人紙馬,讀者看在眼裏,單薄粗疏,何況沒有人物的縱深,情節也就欠缺張力,死板板,欠缺懸拓,沒有細節,真的如水滸傳裏的粗人李逵之流的那一句:淡出鳥來。

史蒂文生的安排很簡單:只有一方。連對方也上了船,一起出發尋寶。換言之,在他們招募的水手中,給對方混了入來,然後伺機搞兵變。在航行途中,作者順理成章可以花筆墨描述這幫壞傢伙,在人物性格上作了伏線,往後節推展便有了呼應。(這當然也為他省回了兩幫人最終相遇的細節安排的周章。)找到海島之後,獨腳船長一伙發難,雙方在島上對壘,兩幫人馬奪寶的格局最終形成。

這是移船就磡式的情節推展。但有時移船就磡式的情節安排不是為了簡省,而是為了舖張。

Philip Pullman的黑暗物質三部曲的第一部《金羅盤》(Golden Compass)講到,在另一個可能的世界裏(數學及邏輯哲學的possible world理論主張,可以有無數的可能的世界並存,裏面發生的事與物不一定同步,極可能不雷同。Pullman拿來一用。),女主角少女LyraGyptian族的幫助下一起去拯救被擄去北極作犧性的小孩子,而擄走孩子的一方,即Globbers,其實是天主教底下的一個秘密外圍組織「委身事務大委員會」,主其事的是Lyra離異的生母Mrs Coulter。總之,在書的前半部,壞蛋的一方其實由於其他書中人物的片言隻語、背境故事、雙方的接觸等,已經有所描寫,並不是史蒂文生所面對的格局,是空白一片的。可是,Pullman安排了好人一方在棄舟陸行,在漫天風雪的北極進發,尋找失蹤孩子時,Lyra竟然在眾多Gyptians保護下,輕易地給慣於剪徑劫掠的Samoyed族下擄去,賣了給Globbers,關監在其他孩子被囚的實驗站,於是作者可以大花筆墨描述孩子的情況,站裏的細節等等,進而安排Lyra帶領下,小孩子一起作反逃走,跟趕到來的Gyptians與裝甲熊Iorek Byrnison來個裏應外合,把壞蛋殺個人抑馬翻。

逃出後,Lyra等人更要向極北進發,以救出她的父親Lord AsrielMrs Coulter安排下,裝甲熊國王把他監禁起來。Pullman竟然不避結構重覆之嫌,在一兩章之內重施固技,讓載了Lyra與裝甲熊Iorek Byrnison等的氣球遇襲,混亂中她掉了下來,給裝甲熊兵捉了回去。於是又可以趁機花筆墨描述裝甲熊王國,進而讓她從同囚一室的瘋教授口中弄清來龍去脈後,用其三寸不爛之舌,騙得裝甲熊國王同意跟Iorek來次單打獨鬥(本來Iorek己遭流放,是沒有資格決鬥的,只會給國王派兵一擁而上殺死)。結果當然是Iorek打勝,奪回王位。於是裝甲熊兵團成了好人一方的生力軍。

不難想像,如果不移船就磡,要麼是在敘事中途蕩開一筆來寫裝甲熊王國,要麼到得情節推展到雙方交接,馬上便是一場嘶殺,何來機會工筆細寫?

可是,有些時候,作者是無法解決情節安排上的難題的。作者借用小說人物的口來說他「不知道」為甚麼這樣做、事情會這樣發生……這正正是個訊號:作者有麻煩,試圖混過去。早前談Fahrenheit 451這個中篇時我已提到這一點。

但事情有正反兩面。逃獄故事最難的是堆砌出有趣的逃獄情節:如何克服重重困難,逃出生天。《基度山恩仇說》如是,史提芬.金的Shawshank Redemption也如是。怪就怪在,金的另一本小說《綠哩奇蹟》(Green Mile)卻反其道而行。按常理,那有把一個死囚從監獄搬出搬入的?出得去就不回來。但金做到了,局限在死囚倉裏,情節能有多大的開展?金要突破逃獄故事的框框。

去而復返之後,金透過策動其事的獄吏小頭目的主角之口說了這番話:「我根本不明白為甚麼我做了我所做的事,也不明白為甚麼我說服了其他人,命也不要的跟我在這個晚上走這一趟。我本來不相信我們是可以得手的。」正言若反,金其實是在肚裏暗笑著說:我得手了,哈哈!我其實是解釋不了書中人物會一起做出如此不合情理的事情的,但我寫得精彩百出,讀者照單全收,還感動萬分呢﹗

Thursday, May 2, 2013

耳朵裏的智者


  剛看畢美國類型小說大師布拉德伯里(Ray Bradbury)的成名作《華氏451度》(Fahrenheit 451)。失望到極。這本名著銷量逾500萬冊,大名鼎鼎,但無論在主題、意念、情節、人物發展等,都膚淺幻稚得可以。當然,歷史發展站在我們這一邊,給予我們事後孔明的有利觀察點,對社會、政治、科技、文字審查的發展、都較五十年前寫書時的布拉德里看得清楚,再者,我無意挑剔寫於他在二十來歲時的少作。這類負面的批評,是最為無益的。

不過,這本小說正好印證了,單項顛倒法的毛病:布拉德伯里自招,想到日後科技當可做到所有房屋都防火,他的做消防員的親戚有天都會失業,於是追問,屆時他們有甚麼可做呢?概念一顛倒:由滅火改為放火。但讓他們燒甚麼?噢,燒書吧。一下子間,好象找來了個大題目。於是這個就成為了他的小說的大前提:在未來的國度(這當然是美國)裏,政府奉行文字審查,由消防局負責搜書、燒書。

這是個虛假的前提,於是一子錯,滿盤皆落索。我說是虛假,不是虛構。小說裏,甚麼都是虛構的,這絕對是認可的(我們絕不會膚淺到把虛構的、想像出來的等同於假的、偽的,不真確的,進而認為在道德上不可接受的),但虛假就不同了。經驗上是有可能由於科技的發展而導致某個工種無可作為而消失的,過去的電報員、電話機樓的接線生都一一消失了,或者不久將來的郵遞員,甚而布拉德伯里所擔心的消防員,都有可能因為工種消失而失業,但這些人失業了,自有市場、政府來解決。或者你會說,對,正正是小說中的政府為了解決消防員失業的問題,派他們來燒書。

固然,如果當時小說中的政府由於一些理由(思想箝制、意識形態定於一尊、宗教教條、道德觀念等等)而要作文字審查兼燒書,順便解決一群公務員的失業問題,好像合情合理,但書中提及燒書的理由,卻是含糊得可以,大概是由於大眾傳播的商品化導致人們日趨低俗、反智(形象化來說,人人都變成了終日沉迷電視、收音機的美國家庭主婦)。若然是大多數人束書(如果有書的話)不觀,政府何必多此一舉而禁書?書根本起不了顛覆政權的作用。更何況,政府若要禁書,自會設立有如中國大陸文宣部的機構來辦,那會有由消防局來主理呢?

於是乎,小說中竟然出現了消防隊長跟身為消防員的主角的Montag論辯文化有無意義,主角的覺醒、反抗、與妻子的離異、都顯得虛假、生硬,或者無法說清楚(書中一而再借用小說人物口中說出:I don’t know。書中人物可以說不知道,但作者一定要寫清楚他如何不清楚、為何不清楚,否則人物性格和情節的發展便會出問題,不可信。)小說中的社會是個科技先進的社會,這當然建基於科技科技知識的發展與傳授。科技知識的發展當然不可能像書中暗示的,全都可以用電影(今天當然會說錄像)來辦理,因此,小說中提到遭燒禁的書,都是文史哲(我們當然明白,大體是因為當年作者布拉德伯里本人偏讀文史哲),可是,被迫在野外流浪、以人腦充當知識載體(書籍)的那群知識分子當中,赫然有個主管原子能工程學院的哈佛講座教授。歷史一再證明,焚書的政權不是全面焚書的,正如中國大陸擁抱科技(看看當年即使在文革時期錢學森的待遇),但絕不善待講求追尋事實、真理的科學(史大林如何迫害搞進化論的學者,因為他有自己的版本)。過去的秦朝、納粹德國、天主教的文字審查,都只是禁制跟官方意識形態衝突的著作。簡單點說,《華氏451度》的禁書跟當時已知的歷史實例毫不相似,但又無法自圓其說。

由於以虛假的人物,來回應虛假的前提,於是,當Montag終於反抗時,走去找有數面之緣的沉默的「異見人士」Faber 時,Faber給他的幫忙竟然是:把一粒他自己研製的通訊器,給Montag藏在耳內,讓他遠距離教Montag應對外間情況的發展外,更教他半部聖經《傳道書》(Montag已經背熟了半部。)有這樣的安排,倒不如說是因為作者無法深入推演主角跟反抗者的關係,以及由此而推展情節。正如主角後來逃亡,在野外跟那群知識分子聯絡上了。他們給了他甚麼?一輪接一輪的人生道理。可是,這些道理跟故事的推展、人物的發展毫不相干。真的是坐而論道了。

(不過,現實裏,當時布拉德伯里家無儲粟,為養妻活兒,在數天內把稿趕出,沙石俱下,在所難免,這是值得體恤的。)

無獨有偶,科幻小說(或者說科學小說)中,有另一篇同是說到藏在耳朵內的一把聲音,卻把這個安排與故事的發展配合得淋灕盡致的,這就是林姆(Stanislew Lem)的短篇Automatthew’s Friend。這個短篇其實是林姆對魯賓遜飄流記(Robinson Crusoe)一系列的流落荒島的小說的戲仿。

故事的主角Automatthew遠遊,買了個有如一粒豆大小的袖珍機械人Aflred,放入耳朵裏作伴。他們當然是乘船遇風暴,流萿荒島。Alfred彷彿伏爾泰筆下的理性主義哲學家Pangloss,在絕境中還是有話直說,首先點出了島上並不如飄流說類小說的設想,沉船的殘骸和物資都沖到島上:他們是光棍一條在孤島上。接著他精確地分析獲救的機會率微乎微,喋喋不休,氣得Automatthew跳紮腳,破口大罵,於是他便自認有器量,不會數落Automatthew的不是,但句句到題,接著大講哲理,分析為何隻身在孤島上是生不如死,激得Automatthew把頭撞石,把這粒小豆震出來,腳踩石砸,沒耐他何,因為小豆是金剛不壞之身,永久運作的。Automatthew正要把他扔入海裏,他連忙勸阻,說他既有金剛不壞之身,他日海枯石爛,滄海桑田,自會再見天日,Automatthew倒不如留他在身邊,起碼臨終有個伴。正當氣個半死之際,Automatthew發現有船來救,忙中把Alfred再放入耳中,後來……


雖然這個短篇其實是林姆的所謂機械人寓言之一,篇幅短小,雖屬戲仿之作,但兩個人物(都是機械人)的性格有血有肉,情節發展嚴密,潑水不入。林姆根本沒有坐而論道,大談哲理,但經Alfred之口,哲學史上理性主義的論理給他玩得出神入化,與情節推展環環相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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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utomatthew’s Friend英譯本收於英譯的短篇結集Mortal Engines。這本書好像有中譯本。

Wednesday, May 1, 2013

「替身」:小說情節的發酵粉


誠如英國小說家E.M. Foster在他的《小說面面觀》(Aspects of Novel)指出,小說起源於原始人在山洞中圍坐聽故事,小說作為一種文學體裁,起源於這種社會活動,而且基礎也一直在於故事,雖然有種種小說流派,例如法國的「新小說」派,以至偏重哲理玄談的存在主義小說,雖或艱澀難懂,或索然無味,故事徒具骨架,似有若無,但故事還是免不了。

故事說穿了,可以很簡單,三言兩語說畢,若事情發生在身邊,你可能不願費心去理會這些人世間的瑣事,但小說家(也就是說故事的人,香港人口中的講古佬)運用藝術手段,說來便娓娓動聽。

早前談到納巴科夫(Nabakov)在他著名的文學講義中沒有明言,但他的小說充分映出,論情節橋段,並不曲折離奇(這也不是他所要追求的,因為他不是在寫以情節見勝的類型小說(genre fiction)),但他每每動用了平衡結構(例如一幅畫或一間屋與情節上的對稱),以及人物的「替身」(doppelganger)來豐富情節、令故事更加有趣。

艾高(Eco)引Tesauro 說過,想要寫出具巴羅克風格的小說,你便要在小說中放置「替身」。其實即使不是繁富的巴羅克風格,只要你想寫出豐富多姿的小說,平行結構和替身都是有效的道具。

美國驚慄小說大家史提芬.金(Stephen King)是個一流的說故事能手,但一般評論家只把他歸類為類型小說家,但其實除了本色當行之外,他有些作品,已屬頗出色的文學小說,例如《多麗莉絲.克萊本》(Dolores Claiborne)。這本小說改編成的電影中譯是《熱淚傷痕》。

這本小說基本上有異於金的拿手好戲,不以超自然的因素來推展情節,製造驚慄,可以看作是純寫實主義的作品。金以作者的身份在前言中點出女主角多麗莉絲兩次在「視象」中看見身在同一日蝕區、相隔一百四十哩外的小女孩,即是他的另一本小說Gerald’s Game的女小角Jessie Mahout,但既然這個前言不是小說文本的一部分,目的又只是在把這兩本同類女性主義題材的小說拉在一起,讀者可以不理會這樣的文本以外的干預,把這兩次「視象」當作多麗莉絲在危急下的錯覺,就好比她的女僱主薇拉(Vera Donovan)出意外垂死前,在旁心慌意亂的多麗莉絲看見已死去多年的丈夫祖(Joe St George)在走廊一閃而過,我們都可以視為幻覺,從而解釋過去。

既然是寫實的作品,我們便要看看金這位說故事高手如何在情節上把這個「預先張提的謀殺案」寫得趣味橫生。固然所有涉及謀殺案的小說,對讀者來說都有如馬爾克斯(Marquez)的小說名字,是「預先張揚的謀殺案」,但有趣的是,書中人物,包括多麗莉絲和薇拉,都早有默契,「擇定日子」,時晨一到就動手殺祖。就小說的內在世界來說,這種安排是少有的。對作者來說,難度大。


這本說不分章,基本上是一段長長的獨白,是女主角到警局自首後招出的供辭。她否認殺薇拉,但承認多年前殺死了祖。兩人是中學同學,但奉子成婚,女方年少無知嫁錯郎,祖是一無是處的混混,好賭兼好酒,打老婆不在話中,日後更密謀姦污初長成的女兒,被多麗莉絲識破,設計坑殺他於後院的廢井。

招供時,她一開始就認了殺夫。也就是說,在三百七十二頁的小說裏,第三頁讀者已經知道了她殺夫。更有趣的是,作者安排在全書之首,插入了一幅美國緬因州地圖,示意日蝕區的所在(包括小說發生的地點小稅島),並註明日全蝕時間:一九六三年七月二十日,東岸時間下午5:41 – 5:45。換言之,讀者讀到第三頁,已經明白到多麗莉絲是在這日全蝕前後的幾分鐘之內殺夫。

小島上的兇案仿佛是密室兇案的變調,問題是,這次不是在定額的疑兇中偵出誰是兇手,而是如何安排多麗莉絲殺夫而不為人所知,待多年後自招才大白於天下。在招供之初,她已點出:「在一個島上,並不是殺手的好地點。」這其實是作者金的夫子自道。時間、地點設定了,而這個小島有人口527人,發生兇案,左鄰右里是很容易察覺到的。


金的看家本領來了:替身出現!在語言脈絡中讀者明白到,原來薇拉也殺夫,而且已經得手,逍遙法外。這個有錢婆替多麗莉絲推波助瀾,在日蝕那天租用了可容400乘客的渡輪來開雞尾酒派對,免費招待居民上船出海作樂,同時,島上的酒店改建屋頂平台,可招待350人。換言之,「非楊即墨」,全島的人不是在船上,就是在酒店屋頂。薇拉原打算多麗莉絲會在船上趁日全蝕一片漆點之際,把酒鬼推出船外,「醉酒失足墮海淹死」,合情合理。但多麗莉絲另有打算,要用廢井來坑夫。這個安排更見金的巧思,而且場面更驚險、情節的相扣更見緊密,同時,坑夫的一幕跟薇拉從樓梯跌死的場面更見平衡結構,若合符節。這方面就留待讀者去欣賞。

不過,要在家裏後院的廢井殺人,金便要安排調走多麗莉絲的女兒和兩個兒子,這都不難,雖然有點巧合,但無巧不成話,小說家有這個特權。最大的問題是:祖那會在這麼熱鬧的日子獃在家裏?雖然金早已說他個性吝嗇,有酒不會與人分享,「單嫖獨賭真君子」,悝語裏都有這麼一句,但這是個混混,聚賭吹牛是其生平所好,這次一反常態,獨留家中,卻又無興趣觀日蝕,我們不能不說作者金是違反了小說人物性格發展的內在還輯。

總的來說,讀Dolores Claiborne是一樂。